这都叫什么事?算不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遗祸子孙后代呢?
村里人都议论:“金家得丧事办的,来了那么些有头有脸的人。真要是金家老太太的坟被外人扒了,那肯定追查到底。就算是把东西弄来,也不敢拿出来用。手表大家都见过,更别提衣裳了。这一亮出来,那真的就不打自招了。所以,弄来不敢用,等同于没用。既然没用,谁疯了,冒这么大的风险去扒坟去?”
但是自家人就不一样了!真要是自家人干的,这事大被一盖,不喧嚷,事就过去了。关键是挺丢人的!
这四个后辈里,但凡一个顾及脸面的,都不能闹的那么难看。
既然都扒开了,把就把东西取了,再好好的把棺木合上,然后给烧纸赔罪。再商量着,是不是拿到外地把手表给卖了。
外地人不知道根底,不要票的往出卖,一百二的手表怎么不卖一百五六?一百五**个人一分,一家还分小四十块钱呢。
咱就说,这四十块钱在家里是不是顶了大事用了?你们不说,外人不知道,你们本家的其他人也不能知道。
而今这算是怎么回事?难怪说金镇拿一**么大的能耐,跟下一辈说起来也没啥太大的矛盾,就是不拉拔!这怪人家吗?这事办的,只怕金镇活劈了侄儿外甥的人都有。
四爷只黑着脸,不去医院……生气了嘛!这事咋处理?
凡是家事,凡是跟不好讲道理的人打交道,四爷一般都不亲自处理,这都是桐桐的事。四爷上班去了,桐桐是返聘,不用坐班,需要才去。
那她就去医院了,金喜要跟着,她还不让:“跟什么?就这么点事。”
小蝉推金喜:“对!就这么点事,你忙去吧,我跟妈去。”
桐桐:“……”我就服气了!我也没那么大岁数呀,真不用走到哪里都吊个尾巴。
小蝉说:“我就是想去看热闹。”一辈子能遇到一次这样的奇葩事就不错了,错过了不就可惜了吗?她抱着婆婆的胳膊:“咱俩从医院出去,去一趟百货公司,他们上新货了,咱去看看。看出来咱俩去老张家羊肉馆,他们开始在家里卖羊肉了,咱喝羊肉汤去呗。”
桐桐:“……”我能说什么呢?“你骑车……”我坐着。
“得咧!咱走喽。”
金喜喊说:“你带钱了吗?”
“咱妈带了,我带啥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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